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码科技”)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4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2019-058)。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9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编号:2019-06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并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0年3月2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凯发K8一触即发凯发K8一触即发回购股份数量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35%,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99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5.9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98,9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格为5.9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50元/股,成交金额为4,853,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情况符合公司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3月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98,695,219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124,673,804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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